偶像大師灰姑娘(走路工)筆記
應該不會有人看,認證的問題(不過還蠻多人有買?)
因為一次意外的認證不小心入了坑,預定一輪活動都經過後就淺嚐就好,有本命出現在考慮
(很好,本命真的出現了,井了兩次)
先說前提:
1.沒認證絕對不要玩,不能交易不能抽友抽不能抽寶晶跟廢了是一樣意思(交易的好處是,抽歪了還有機會靠交易換到自己想要的,因此認證肯定有,不然大家都刷免洗帳號刷出強角交易給本帳就好了)
2.這遊戲跟活動想要好名次=課金,沒特價的狀況下,點一次攻擊50~100日圓的概念,而且每個活動使用的消耗品不一樣,沒有辦法說A活動剩下不少消耗品,拿去B活動繼續使用(但完全同類型活動可以)
(當然營運也不是傻子,會出各種特價吸引輕課玩家)
3.這款想要存免費抽拿當期角色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週年時兩倍中率也僅有0.008%)
3-1.與其他抽卡遊戲最大的不同就是,CG的抽抽完全不用去期待內容
一般來說十抽連看都不會想看(中SR都直接當廢物的程度,都是低Cost角)
看的都是後面的搖搖抽獎或是骰Chance或點數引換等等,那是真正可能中當期角的部分
單看割合的話,會遠比FGO還慘,不過還好割合不是全部
4.完全的倍卡制,除了幾個特殊的活動(活動本質有如果倍卡存在會嚴重失衡的狀況),大部分的活動的倍卡都是前一個活動上位獎勵+當期抽抽,比較大的抽池可能會有兩次活動的倍卡機會,不然就要等復刻了
5.活動全部是排名制,上位完整兩張卡的獎勵目測都是要十萬日圓以上的消耗(隨著沒落可能會稍微變少數據已不太準,2021/5/22補充),一張大概是減半的程度(不過看活動性質和卡片人氣度也會有增減的狀況),值得一提的是,活動獎勵的上位卡能力和最上級抽池角強度水準是一樣的
6.編成有一定實力以後,絕大多數活動即使無課也可以拿到底線獎勵(每輪都有10%,5%,3%恆常抽券各一張,至於會不會中就...)
7.角色要特訓一定要兩張相同的卡,意味著如果想直接抽到特訓就必需中兩次
8.由於CG的稀有度只有N,R,SR,因此價值不在稀有度,而是COST,發文時間點最高COST的就是26,如果不懂的話,去交易所比一下COST10和26的SR角能力就會懂
建議:
1.如果你不是石油王,請一定要確認自己目標是什麼,當期活動獎勵或抽池是本命,至少一個成立才適當花錢,剩下的直接跳過
2.交易先觀察個兩個月知道波動之後才下手,不是說一定要買在最低點,賣在最高點這種極端的狀況,但至少別出現把神卡廉價賣出去,或買到被折壞的廢卡或價格根本是打錯還坑到你的狀況(其實並沒有那麼多時間蹲交易所,差不多就該下手了,否則會浪費非常多時間)
3.除了特殊必中的抽以外,一般來說以打活動的心態去抽比較不容易失望(能抽道具,不過不排除臉很黑的狀況連活動消耗品都抽很少,這時就怒無課幾個月當抗議吧)
小提醒:
1.MM特訓:懂之前死都別點特訓,簡單來說,練滿,親愛度滿的兩張同樣的卡特訓,能力才會是最大值,否則是永久殘缺,能力輸人一大截,交易原則上是拒絕往來戶(除了騙新手買)
2.消耗品:CG的實際交易貨幣是可交易的體耐水,一瓶100日圓,除了抽抽或特殊狀況以外是拿不到的(所以請不要喝掉),交易所上看到100體水可以簡略地當成售價10000日圓的概念
(補充:這和神巴免費抽也可以補交易用體耐水的狀況完全不同,雖然系統很像)
3.R(Round)限定:大部分活動都有R限定道具,只能在活動特定Round使用,到下一個Round就作廢,完全免費,不過不是每個活動都會配給,R限定能打出來的貢獻就是無課極限
4.CG活動有一半是預先組隊,不僅會比較輕鬆,還能拿到活動消耗品,一般來說如果前次排名不存在,想拼的小隊不會讓你加入,只能加入R限定only小隊(基本上參加都不會被拒絕,除非人數已滿,裡面如其名,最多保證喝完R限定消耗品就會放置的成員),這點雖然對新手不太友善,但對方本來就沒辦法確定你會不會去拼,只能拿前一次活動名次來參考,故組隊活動只能在第二次以後才能本氣參戰(除非你有認識的朋友願意一起組)
活動:
逐漸補上,做為事後要回來打本命角的筆記
共通:
A.絕大部分都有戰貨硬幣可以抽,能抽到當期活動專用倍角
如果有特訓,當次是4倍,下次活動是3倍,之後就只能紀念(能力很低)
有部分存在專用倍角2,當次3倍,下次活動不加成
也有當次活動沒加成能力的,請直接點開看,就會跟你說這次有沒有加,下次會不會加
都沒有就是紀念品(下次有加成的市場可以收個2~8水)
B.大部分工作中會補活動專用消耗點數的(大部分是千川小姐),第一次等久一點都可以觸發特殊劇情多領道具
1.ぷちデレラコレクション
小人物賣萌活動,使用EP,存在預先組隊,沒有倍角
少數完全不肝的類型,因為每次只開放一小時(晚上兩小時)讓你打,時間到就關起來了
自己+隊友最多十人的小人偶像和敵方小人偶像比賣萌的活動
攻擊到一定程度能觸發敵方偶像使用特技,同時一分鐘內十倍特定素質提升,大幅增加貢獻傷害
因此是一定要組隊才能減輕負荷,因為後半的血量貢獻比較多,先打沒有優勢(注意攻擊就要消耗活動道具)
但是十個人分攤先打的道具的話相對來說就不算太大問題,多人的時候投機玩家也沒有太大優勢,因為多人參戰BOSS被秒很快,硬要扣著不出手很容易損失更大(只想扣著打最大CP值的話,可能到時間結束都打不完,最後就只能急著消耗掉)
衣裝appeal能使用裝備中的衣裝一次性造成極大貢獻,具體看小人衣裝的能力值
如果要再使用必須要用6EP(全部衣裝刷新,一般來說你可以想一下,剩下服裝打出來的分數兩次是否能補回來),另外如果被敵方消耗到氣力0也要使用EP復活,因此最好組隊的時候就約好一起上線打的時間
2.LIVEツアーカーニバル
公演活動,使用LP,特色是每天都能解鎖劇情,沒有預先組隊(因為只有單人排名),有倍角,而且看倍角技能等級
CG絕大部份都是這種類型,打整天休息一小時的制度
工作會遇到雜魚,擊破增加BOSS條,BOSS條滿以後可以接觸一次BOSS
雜魚可以直接攻擊到勝利,BOSS沒贏要再打一次雜魚,務必調整成可以秒殺
可以使用100攻Cost增加攻擊力,可以明顯增加,但幅度有限
Burst條超過100可以做一次免費攻擊,數值越高打越高分,一般來說,前半滿100就去打BOSS,後半留著秒MASTER
每天關卡有首破獎勵,一定要跟
引換卡片原則上都直接換+3倍攻防,滿了以後拿活動專用倍卡
保底獎勵還不錯,建議跟滿
前半為了吸引人打,有前半分數結算獎勵...不過很不人性,建議忽略,而且獎勵卡都不強
後半會開出MASTER難度,正常沒倍卡的隊伍應該都需要攻擊兩次
有倍卡則務必調整到可以直接秒掉MASTER(如果要衝分)
3.ドリームLIVEフェスティバル
夢幻Live活動,使用AP,特色是我方和敵方打同一個BOSS,有預先組隊,有倍角,而且看倍角技能等級
工作 觸發Live,出現的BOSS敵我都可以打,最終造成傷害高的一方拿到比較高的勝負PT(與個人PT無關,但同樣打高拿多)
前三名與尾刀給予的獎勵還行,也有人針對這點在打
可以使用100攻Cost增加攻擊力,可以明顯增加,但幅度有限
Fever時段BOSS血量會變很高,也會有Special Live,是競爭重點
很容易看到Normal Live被放置,Special Live被狂搶的狀況
注意勝負和排名是兩回事,勝負有點運氣,排名在大部分狀況可以掌握
8勝獎勵很好,但是非常困難,不要指望能拿到
少數狀況如遇到石油P,開出BOSS就被敵方分食...我只遇過一次,對面石油船到很嚴重
正常不會這麼誇張
4.チーム対抗トークバトルショー
Talk Show活動,使用TP,特色是可以搶對方分,而且嚴重到可以NTR,有預先組隊,
有倍角,而且看倍角技能等級
以下日文寫成橫取的部分我會用搶奪的字眼,中文會比較順
組成的小隊xN變成一個大隊,4大隊競爭分數
因為不是兩隊的單純輸贏,因此是用勝利點數來決定獎勵
全勝只要沒有遇到石油P,夠積極的隊友並非不可能,故獎勵稍微比夢幻Live品質低一點點
工作觸發Live,出現的BOSS只有我方可以打,開出來的BOSS有幾種:
一般,防禦(下次被大量搶奪分數效果減半,最多三個),大量搶奪時攻擊上升一等級,隨機搶奪
隨機搶奪滿三次可以觸發大量搶奪,此時可以指定要搶的隊伍
也因此,這個活動勝負在積極和消極取勝隊伍會差非常多
不過小組獎勵與勝負無關,建議事先詢問組隊方針目的,才不會誤會與浪費資源
這個活動被我稱為NTR,首先Live獎勵前三名取得差很多,因此你會先被隊友NTR
然後因為搶奪幅度明顯,先打幾乎沒用,因為如果你是第一名,一般來說就會直接被三隊指定搶分,故勝負沒到結束都不知道
每天要戰鬥三次(故只喝保底的時候注意補了沒,只有早上會補),早中晚戰完才決定勝負點
有Golden Time,也就是活動結束前兩小時,搶奪出現率變高,而且非常明顯
5.アイドルLIVEロワイヤル
只用BP,特色是要先贏兩次被配對的對手偶像團體,才能進入真正打分
會逐漸累積能量條,滿的時候自動觸發轉盤模式,時間是10分鐘(注意是自動,不是開關)
配對對手 1bp贏對方 x2 => 全力打boss => 配對對手 1bp贏對方 x2 => 全力打boss => 全力打特殊boss
基本上就是這樣的流程
啟動轉盤模式以後,只贏一場就突入BOSS的機率會上升
期間內所有使用的BP都會變成轉盤點,每滿5點轉一次...個人覺得不是很划算,就是個bonus
但是10分鐘內貢獻上升這點也是值得集中使用bp的點
6.アイドルプロデュース
養成活動只用AP,有倍角然後是少數的只看數值不需要練技能就能上場的活動,沒有預先組隊
7.アイドルチャレンジ
偶像挑戰,使用CP,有倍角,而且看倍角技能等級,沒有預先組隊
8.プロダクションマッチフェスティバル
事務所對戰FES,使用攻防CODE,沒有倍角,組隊是你自己的事務所(團)
9.アイドルバラエティ
偶像綜藝活動,使用SP,沒有預先組隊,有倍角,且看倍角技能
按照活動設定的情境會有不同場景要解鎖,最後可能會送SD背景圖
10.JAM
[轉貼][沃草]台灣歷史讀本
你是戒嚴時代的誰呢?
https://musou.watchout.tw/role-play/terror-30/不要把這東西當心理測驗
把他當歷史讀本,不要當遊戲
從頭死到尾,看歷史看到最後,看大家怎麼活下來的
既得利益者,是惡法袒護,不是其他人侵權
現在的著作權法律真是方便
方便什麼?保護作者?狗屁!
我來跟你說現在的真相
現在的法條,作者與代售不對等,代理商與消費者也不對等
詳細自己翻著作權法,法條就在那邊,案例就在那邊,不懂就去重看一次
不對等或許你可以說是違法
但是
不去嘗試改善,而是助紂為虐,這是最下等,最差勁的狀況
這邊有兩個問題,抄襲以及衍生,這次討論的是後者,前者的議題過於白癡,有機會再說
(今天發現有人把衍生創作當成抄襲,這可是兩碼子事,可能現今法律仍有惡法契約問題,但是跟抄襲是完全打不上邊的,因為二"創"作品本身就有自己的著作權)
一個作品,只要造成影響,必然會產生各種衍生物,所有的衍生,都要授權?
你當你是誰,法律可沒支持你幹這件事,但代理商會告訴你你需要被授權
這邊有兩個戳點,一個是公開,一個是買賣
公開這件事情,實體物來說,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音樂
為什麼不說影片,因為,音樂不一定是原音重現,可能是特定人用特定樂器演奏出來的
侵犯著作權?
是的,這不是為了保護作者
商人在我不知道的地方擅自搞了什麼利用到我賣過的東西,卻沒有跟我報備
我事後發現了,然後我覺得告你有利可圖,所以我告你,你要賠
........
公平交易,不是這樣能無限上綱的,笨蛋
這樣還看不懂嗎
為什麼侵權不是公訴,因為很白癡,這樣會變成被無限上綱的狀態
作品擴散衍生衍生衍生衍生
你無時無刻都在侵權侵權侵權侵權
然而,商人只選擇去告他能獲得利益的告訴
最多再加上一條她看不順眼對方的告訴
這樣,不就代表商人以法律自居了嗎?
代理商如果有明確的利益被侵犯,例如我就是做一個跟你類似的商品,跟你搶市場
這點提出告訴無可厚非
然而現在是這樣嗎?不是
現在的衍生契約非常病態
原作代理商就是至高無上,要銃三小,先跟我談錢,付我夠多的錢,我們再來考慮考慮
為什麼不合法,原因就是主張被無限上綱
看出來了嗎?
所有源自我的衍生都是我能決定,我最大
不要以為是法律默許侵權,是你們促進惡法讓這條改不掉,少自以為是
擅自放大侵權範圍的大惡人,打壓創作的,就是這些錢多到可以影響法律的商人
二次創作現在就是因為沒有這個拘束,他才有得"正常創作"
凡事都要先通知原廠商我想幹啥這是有多病態,再說你能一個一個好好回應不敷衍嗎?
我看,恐怕是,這個我賺不了錢,你別煩我吧?
簡單來說,現在喊人侵權的,常常連他認為的合法審查狀態,他自己都沒有辦法正確掌握與實行
(就連歐盟都只想擅自規定嚴格的侵權審查範圍,卻還去要求別人自己花錢開發符合條款的審查技術
簡單來說,我只想賺錢,我規定法律,你還要額外開發技術捍衛我的錢)
那侵權個頭啦,你只是想濫用親權理由趁機打劫,這才是當前狀況
我沒有否定合作
一個好的起源作品,能吸引別人直接跟你談合作,這無可厚非,你真的強
但是,只有一點相關就想硬扯,我是原創,你想跟我合作,就得聽我的
如果真的讓他百分之百實行,這個世界的創作大概會少掉九成以上
原因?
不是明擺著嗎?
誰跟你玩這遊戲啊,我又不是不陪你會死
先不說少數的真愛堅持派,沒有特定角色或作品就認為失去人生意義,這姑且算是少數
而且這種狀況,約有九成以上是直接談合作的,流局也是原創代理商該死
只有一點點相關的情況,原創比例差距過大,並不能被無限上綱
A>B的狀況舉例:B畫了一個草率的擬稿 A參考了B,做了一個極端精緻的遊戲與周邊
這邊先不考慮律師團的壓倒問題,只正視狀況
B,可以說A侵權嗎?
侵你個大頭,我要不要隨便湊幾句文章丟上網,把所有類似後發的全部說你侵權阿
(這是比較白癡向的舉例,可以實際怎麼行動我想大家都懂,我就不寫白了)
B>A的狀況舉例:B還是用了特定角色用了精緻遊戲角色周邊,A畫出了二創角色
B,可以說A侵權嗎?
同樣侵你個大頭,靈感來源侵權個頭,連角色都沒引用
還想狡辯請回到上面無限上綱的部分
在來一個,A指明了我就是畫B作品的角色(名字相同不是描圖不是仿製),然後我公開畫畫順便收廣告
B,可以說A侵權嗎?
這點就是現在最大問題所在,惡法默許B可以武斷的用私自利益和心情考量,來決定A有沒有侵...
嗯?
為什麼一個完全看人擅自武斷的東西會是法條?而不是任何一個明確的標準?
很可笑的現在社會就是這個狀況
為什麼我幫你打免費廣告就沒事?因為是既得利益者?
然後哪天心情不好翻臉,你這免費廣告我回頭想一想果然侵權阿,告你告你
有句很智障的話叫做,天下文章一大抄
我認為這論點很有問題
幹,綜合心得說出感想,繼承經驗發表論點,抄個屁
你只是先寫,先提出,並不代表你就能代表法律,謝謝
這也是阻礙進步的元兇
二創比我優秀,但我拒絕妥協,我就是暴力封殺你,我比較爛,但我就是原作,你給我去死,因為我眼紅,居然有人比我出名,居然有人比我賺,怎樣!我就是玻璃心
光免堂皇下的實際理由,如此而已
對了
說二創還是便宜那些商人了
這世界上一堆N次創作同時發生,基本上就是一個網狀型態
用膝蓋思考,不,這不用思考吧
這東西真的適合搞授權嗎?真的適合談侵權嗎
當這種扭曲型態侵權實際有法律影響之時,藝術將不復存在,剩下只有噁心的銅臭味而已
然後最白癡的一點是,這樣的銅臭味,還只能成為曇花一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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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我支持原創作品,但不是那種沒原創還堅持原創給我付錢的那種原創
2.我支持二創作品
3.保護作者創作我很贊同,但絕非保護商人甚至可以行惡的法,因為這種法具體上的作用根本在婊原創
4.我不喜歡侵權,但我更不喜歡無限上綱胡扯的侵權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