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利廠商的混帳著作權

Posted by ayuayu on 2010/12/29

因為報告用了動畫截圖,老師有提到裡面的圖片有一些是動畫截下來的有沒有問題
因此我特別去查了一下:

....這時讓我想到,有些人分享的是幫店家打廣告的遊戲介紹
然後有很多人也拿圖來做一些東西

...你他O的商業性質

然後我查資料查完最不爽的就是,這是商家判定

也就是你打的文章就算是在幫對方推廣寫說明還是得看對方爽不爽
對方只要不爽就可以說你這邊引用遊戲或動畫內的圖然後找你麻煩

這哪方面的單方判定!?

抱歉如果這真是作者本人主張希望保護的意願,我認為真的應該對內容保護
問題現在幾乎都不是上面的狀況,而是廠商為了商業行為便利甚至單純個人想對某些分享內容者下馬威,抓不到分享本物j時就很難開刀了,所以要針對一些牽扯到商品內任何稍微有點相關的,當然那些努力打廣告的還是得給他們點面子,可是打不好的可能就還是得讓他們知道廠商請得起律師,要幫打廣告還是得賣力一點

我不認為我都懂,但我看到的就是這個現象

而且現在已存在的多到不可計量,別給我裝正義小超人的說"這是因為大家都違法而不自知"
我絕對拿這句槍你"有種給我全部抓起來制裁"

法律就是如此,如果發現在這法律下正常狀況(這邊有個道德界定點,我這樣舉例好了,人人都喜歡截動畫的圖出來討論。和人人都喜歡做竊盜行為,我相信智商和道德觀沒有問題的人絕對有能力分得出來)大家全部違法
那很明顯就是制訂出了問題,而並非大家都不守法
大部分都是法律被已經一些利益分子操縱,希望做出讓他們最容易獲利的混帳環境
而強迫大家去跟著遵守

為什麼會讓人不爽?
因為這已經不是為了制定保護作者的法律,而且真正的作者還很難保護到
因為不過是圖利商人的法律卻自以為可以站在虛偽的道德觀點假正義,所以讓人作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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