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理所當然的基本大前提
Posted by ayuayu on 2015/03/11
有權力,某個方面是代表有本事
但是隨便下指令,隨便數落人只會讓自己扣分
更甚者故意找麻煩,訂規矩,如果完全在幫倒忙,降低效率
這種被怨請不要怪人,這完全是管理者自己的問題
已經懶的說,不過大原則我認為很多人忘記了,提一下
第一點
下指令方針的,出了任何問題,請自己負全責,而不是出了什麼差錯,推給一個小BUG然後自以為自己就安全了,這種最下流
有些人口頭一兩句就可以造成程式架構整個大改大修
你有這個權利,但你要負對等的責任,其他進度延後,修正時部分錯誤修正被延後
修正時瓶頸,修正時必然產生的問題與BUG,這些請全部包下來處理
而不是隨便指一個全權代理者,然後就以為自己沒事可以納涼等成果
第二點
一個時間只能做一件事情
無論方針定怎麼刁鑽,怎麼仔細,人類同一個時間點就是只能處理一件事情
很多人很天才的訂了一些極度低智商的處理SOP,怎麼看都是要同一時間看兩台螢幕
然後需要分析兩種狀況,甚至需要兩婦鍵盤打字
這種極度愚蠢的行為請不要犯,這只會被笑
有些人說,那處理速度快一點囉
這種違反物理原則的請更不要做,這只顯示了你比上面那段的行為更沒有常識
(為什麼?因為同一時間做兩件事,至少"單一事件花費時間"看起來是合理的
只要稍微把時間錯開,整體或許有大部分都可以正常運行
然而直接把處理時間壓縮一半的這種蠢事,是根本必須砍掉重練的,這差非常多)
管理權力拿到不易
但如果天天下刁鑽不可能任務,並不能表示你比較厲害可以指使他人
只更凸顯了你的無知無能
如果遇到錯誤死要用地位強辯,並不能表示你比較厲害可以說服他人
只更凸顯了你的智商低下
這是最基本的大前提,但是我想,大概一堆人都忘記了這理所當然的物理定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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