狹義與廣義的陷阱
著名問題:
三個門,一個門後面有獎品,另外兩個門是空的,主持人讓你選一個,如果選中的後面有獎品,你就可以得到他,主持人是知道後面哪一個門有獎品的
你選了一個以後,主持人打開另外兩個門之中的一個,當然後面是空的
主持人給你一個機會:你要不要改變選擇
基於這個基底
假設現在有3000場次
1000場次獎品在A 1000場次獎品在B 1000場次獎品在C
有些人會說,主持人看你選的門以後,才去開空門,也就是"不一定開B門"的狀況
我們來看看上述所謂的平均機率的狀況,即:
1000場次獎品在A 1000場次獎品在B 1000場次獎品在C
獎品在A,選A門的時候,主持人無論開哪個門都是空的,如果換了100%拿不到獎品
獎品在B,選A門的時候,主持人只會開C門,如果換了100%拿到獎品
獎品在C,選A門的時候,主持人只會開B門,如果換了100%拿到獎品
所以,大家都會按照這個概率下去思考
"我要換"
但是,問題來了
如果這個場次只有1的時候會發生什麼事情呢?
現在沒有什麼3000場次必有1000場次在A門這種事情了,咱們就一次機會,不會列入統計
無法統計出樣本的事情是不能當機率算的,只能按照現有條件來算
三個門,只有一個獎品,每個門確實1/3
主持人打開一個門,無論另一個門是否有獎品,主持人打開空門就是告訴你,沒獎品
兩個門,只有一個獎品,這是現有狀況的"唯一已知"
也就是,如果只有一場,主持人開B門的時候,現在其實是這個狀況:
獎品在A,選A門的時候,主持人無論開哪個門都是空的,如果換了100%拿不到獎品
獎品在C,選A門的時候,主持人只會開B門,如果換了100%拿到獎品
獎品不可能在B,因為主持人證明給你看了
問:你是參加連續1000次,還是只參加1次
不要拿缺陷當擋箭牌或優勢
這是面對現實的問題,而不是有沒有被歧視的問題
教育會失敗,不是沒有理由的
實在是太荒謬了,不過正造就了這樣的事實
身為一個教育者,只對娛樂有興趣,每天狂找人碎碎念我又做了什麼蠢事了,你看,這樣很有趣吧?
然後真的遇到一些小事卻會開始爭辯:我沒時間,幫我做,我很忙
為了跟同事打好關係,不惜以虛偽的笑臉阿諛奉承
理所當然,處的不好的每次都是臭臉,卻自以為是正經嚴肅,然後別人給了不理想的回應就開始質疑"你這麼閒還不想幫我的忙,是不是該檢討了?"
但這些都是小事,只是這處事品格明顯有嚴重缺陷,還不是最嚴重的問題
為什麼品格缺陷還不是最嚴重的問題呢
因為這個教育者,上課內容不僅沒有自己事先查證
連外行人都可以指出有錯誤,卻還是照本宣科強辯,一定要對方證明到判死刑,才勉為其然地接受但是還死不認錯
而且反駁別人知識的方式更是沒品
例如他問了一件自己並不清楚的知識:我不知道一加一應該是多少耶
有知道答案的別人告訴他:一定是二的阿!
他就開始大放厥詞:你有辦法證明嗎?你有辦法確定他不會加到一半突然等於三?又或者可能變成負數?是不是又有可能加到一半變成虛數,你沒有辦法證明的話你就不能說什麼一加一一定是二,你要證明給我看阿,你證明不了,沒辦法把所有要素證明清楚並且讓我輕易懂的話,那你就是空口說白話,亂講,什麼東西都不確定也可以這樣滔滔不絕的賣弄這模稜良可的知識
這就是我看到的,最近一個老師的舉止
對於一個老師,這個一加一的問題也不是他的專業,再說就算證明了他也聽不懂
遇到困難需要知道一加一的答案,卻對好心告訴他答案的旁人如此地數落
你是老師?會不會太誇張了?這樣子對知識一無所知卻又裝的全知全能,學生如果反駁你上課教錯,也要用這種態度嗎?
對不起我可以直接吐槽一下這還是算小事嗎?你就知道現今的教育者有多誇張了
學生反應上課無聊,結果這個老師居然反應是那我就隨便教教好了
完全不檢討自己上課內容是否有問題,是不是自己想要強加於別人的知識太過乏味
我敢說是因為,抱歉雖然我不是從事教育者,但我確確實實的教過了小朋友類似的知識,只是不是在學校,而是安親班,問題是內容幾乎大同小異
這種一定能提起小朋友興趣的內容,你居然還可以講到令人乏味不想聽課
那些教育心理學,教學方法啥的,你都只背下來考試的嗎?
那麼,這樣的老師教出來的學生,就會什麼都沒學到,就只學到那敷衍的態度
這不是舊教育體制的問題,而是新進來當教育者的,根本只是為了工作,完全沒有教育心態和熱情的問題
連狐假虎威都不算還自以為高高在上的傢伙
連長官都扯不上,甚至只是個路人員工
被這麼忙的人拜託,又沒虧待我,我絕對全力幫你忙,因為你真的很忙需要協助
擅長利用規則
利用這個解讀的小技巧,可以由第A點第B條這個解讀,出事情的話都是你的錯,因為C點規則,我沒有任何責任
利用第D點的第E方式來說,除非發生第F的特例狀況,否則我不需要承擔責任,所有出事情的責任都是在你
而由於第G點規則來說,我享有所有利益,不過看在H點,如果你做的很好也是有獎勵啦,不過有獎勵的狀況下根據I點我必須抽四成
第J點而言,我間接可以等同發令者來要求你,你如果不滿我也可以利用K點來讓發令者懲處
根據第L點,我沒有任何機會被挑錯,但我卻可以挑剔任何你有做不完美的地方並且要求修正到完美,雖然不是必要,但只要我想,第M點可以讓你不修正到完美就會很麻煩
並且第N點的規範,我可以一定程度調整我的利益比例使我的最高,且第O點我能根據非必要但可行使的審視權,讓你只要有一點作不好就能因為P點規範削減你的利益,當然最多也有上限,畢竟第Q點規定最多只能R次
以結論來說,我讓S法的T,U,V三大方面完全對我絕對有利,也是最適當的解讀方式
看吧!我完美利用W,X這兩部份,使其解讀下來不可能有人有異議
並且利用Y,Z這兩點,使其解讀受到保護,只要不招惹長官,這解讀就無法被隨意篡改
規則的擅長利用者就是做這些事情而已
他們覺得很有趣
或許有必要
因為他們想站在絕對優勢下審視其他人
但是他們沒有想過
在這樣想的瞬間
他們甚至比規則本身還沒有價值
HS Project
為什麼到了如此高的地位
賺了如此多的錢
卻還想著其他人有些地方照理應該需要多付,不然就是對不起你呢
你沒有這麼偉大
你只是拿到別人辛辛苦苦創作出來的東西來賣而已
你只是商人,不是作家
你也沒有這麼偉大
你只是有商人拿錢當你的後盾而已
你只是政治人物,不是偉人
依法?
笑死人
拿錢砸出來的法律,自以為是正義
呼喊著尊重智慧財產權的口號,想的卻是這樣一來就可以增加多少自己的收入
可笑
作者的心情呢,有沒有幫他們想過
為了多一筆賠償收入,這些商人想盡心思證明你們違法該賠償
你們拿的是什麼
別人的作品,你只是拿來賣的而已,你沒有這麼清高,更沒有這麼偉大
所有有利於自己的全部都依照自己的意思,這個法律通過
所有會讓自己少賺的全部依照自己的意思,用法律禁止
你的確成為了法律的正義,但本質上這只是個貪得無饜的商人的醜態
作品不只是你們賺錢的工具
更不是你們賺完錢就可以過河拆橋的東西
這是歷史遺產,不是你們這些權勢者的棋子
用這種權衡利益者的心態,沒有資格談論複製別人作品就是違法
因為你們正作著比複製這個行為糟糕一百萬倍的事情
人家多少是關心作品本身的,你只關心你的錢
到底是誰在不尊重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