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著謊言而無自覺的渡化者
終於稍微知道,什麼叫做墮落無底線
還有印象吧,之前發了一篇,正在說渡化語的,還沒有渡化人資格
眼神在可憐人,可憐我的地位比你高,而你這麼慘,說點話安慰你一下好了
那時我以為最多也只能這樣,事實證明我錯了
地位同樣很高,但是作惡者,而且是光明正大的觸犯社會紀律
但是他的理由更強大:我在渡化人,我沒有錯,有錯的都是你們
為了讓尚在無知階段的人,能多少被誤導,好方便以後作惡有避風港
不惜以公眾都明白的謊言,裝飾成渡化之語,試圖在大眾裡面扮小丑
畢竟,有人會因為好笑或實在不忍心有人被騙,稍微戳破一下你這偽渡化之語的矛盾點
此時作惡者立刻正色並勃然大怒道:
"我在渡化我的信徒,你管好你的事情就好,我又沒打擾你,你憑什麼插嘴?
欸,你們聽好,這些人就是常常以歪理和謠言來賣弄錯誤知識,並胡亂扭曲解釋我所說的真言的,你們以後可不能隨便跟他扯上關係阿!"
忠心的信徒或許還是有
但他信的是你連自己都欺騙才成立的謊言
這樣是否有價值呢
我不知道
無解的建設性問題
有一些自稱教育者的人
認為自己敎的很夠了,很有程度了,也差不多告一段落了
通常都會問
有沒有問題?
這時候常常會有人提出一下奇怪的問題,但並非無解的問題
只是稍微對教育者的認知有點偏差
這時候就來了
"請提點有建設性的問題!"
這代表什麼意思呢
你提的問題,必須讓教育者需要些微思考就可靈光一現想到正解,並且又可以大大的讓提問者滿意,又必須符合自己教育科目的領域,最好又可以有點實用性
試問,哪來這種問題
再者,真能提出這種問題的,程度也一定比你高,那他也沒必要受你的教育,更不需要提問題
所以,有很多無知的人沒有發現,也沒去思考背後的原因
為什麼有人在這狀況下還提了正確的問題
矛盾麻痺
如果是生活在食衣住行缺乏的地方
那麼最優先的考量本來就是這些物質需求
但是,我相信有許多人都不是這種狀況
如果已經置身其中,那你就不能再說,我只為了生存下去
文明中的人類在現在阿,除了吃睡住傳宗接代以外,剩下的時間多太多了
所以才會有精神的存在
但也因為生活的太過安逸,而發生了一件很有趣的現象
生活困難的看的到世界的矛盾卻忙於生活而無從改變起
生活無慮的看不見世界的矛盾只忙於享受而麻痹於現實
但這些還不是最糟的
有人看不見世界的矛盾,卻想讓大家認為自己應該被尊重
因此他用權力創造了法律認可的矛盾,而自己是理所當然的觀察者,發現者,糾正者
這個顯而易見的不合理之矛盾,竟然沒有人發現
甚至是迎合的推崇,不惜以否定歷史或自己的形式
所以說,造成毀滅的真正原因通常只會是,也只能是...
cloner中的偽物
cloner是完美複製
有些cloner複製角色的特性,有些則是複製角色的技能
但是為什麼呢
很微妙的
明明只是複製這些瑣碎的部份
大家看到cloner的時候,都會讚嘆
"好像看到了那個角色活生生的出現在我面前了一樣"
但大家看到的卻不是整體,而是精神的象徵
cloner並不是很常見,因為這需要異常支持的怨念才能達成
cloner的偽物則是很常見,因為他們認為
複製偉人的片段行為就能讓他們的精神象徵重現,而達到同樣的效果
甚至只認為引用偉人的話就應該有這個效果
然而,被質疑的時候,偽物就有意見了
"那個cloner還不是也只是模仿著某某人!"
"在某些方面,我甚至贏過那個cloner,你看,這些小細節我有作,他根本沒注意到"
但是,真正讓人看的更清楚的
cloner就算爬到高位,也只會將複製的特性造福社會
cloner的偽物爬到高位時,所想的卻是
"我現在就告訴你我比較成功,我馬上立法,把我所有做到的枝微末節全部立法為複製平分的最高加權指數,看吧!我是不是比那些cloner更成功,其實我才是真正的cloner對不對!敬佩我吧!佩服我吧!崇拜我吧!雖然我也不完美,但這世界上沒有一個cloner能比我完美"
有關於盜版這個詞
有人發現嗎
盜版這個字一定跟著作權有關係
但是這些人一定會讓違法的範圍限定在自己賺錢的範圍之內
他會說
你如果把我賣的東西或部分,用任何方式留下來並流通就是違法
但是仔細一看
流通的著作權只有這些而已嗎?
請仔細想一想
使用者付費真的只能在影音方面而已嗎
有些人公開網站扔的背景,我想不少是專業攝影師的傑作對吧
如果只要攝影師沒同意免費(並非不ˋ同意,這點請先看清楚)流通,所有人想要將照片放上自己的網站甚至就必須向他徵求,我想這法律也訂不起來
因為實在太繁雜了,但有件事情要先說在前面
所以,流通者不尊重智慧財產權,而且違法?
又或者是說,我看到上市的書籍內,有很像自己之前在網路上發過的文章,然後我就來說,你違法,你抄襲我,真的沒有的話給我拿出你是清白的證據,是這樣子的嗎
尊重著作者是件很重要的事情,但不是尊重那些死要錢的廠商
這種東西本來就有合理使用範圍(並非法律上那條)
首先,半公開場合,家族聚會,我撥個正版影片,是不是也要有死要錢的廠商跳出來說,你們這麼多人,應該一人買一份授權,不然我就虧了阿?
有人認為周邊是不得已才產生的
但除了作品本身以外確實是可以讓購買者因為周邊能有更大的滿意度
以下非本人無賴宣言,而是認真的
影音作品的話,基本的小螢幕尺寸拿來推廣用並無不妥
音樂同理,在非劣化的較低音質,也不會造成太大的問題
最大的問題是那些"無損"的推廣,這才是真正造成約等同無視周邊就真的可以不用花錢
再者,這些東西也必須要有期限
例如,訂定絕版日期,絕版以後就必須可以共享,這才是保留歷史的做法
MU假設沒回來,有一堆歷史都消失了,絕不只是那些根本不重要的電影檔被砍掉
為什麼這樣說,因為現今的網路世界的架構是如死,檔案架構是如此
複製本來就不需要其他人同意就可以直接進行,所以問題是你怎麼使用他
如果說賣的東西被複製就違反著作權,我也可以說你一定有引用過別人的資源,別裝傻也別裝清高,那些資源也都是智慧的結晶,你有每一個都付錢嗎?沒有。你有每一個都去確認過這是作者同意可以免費引用並且每一條都去證明嗎?你沒這個能耐
這是不是正義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將特定東西獨立出來說"就這些東西複製就算違法,你必須賠"很不合理
有人想提嗎?我幫你提好了
"這樣廠商賺什麼,如果大家都這樣做,廠商不就倒了嗎?"
那麼我清楚地告訴你,去想一下為什麼廠商根本沒倒
因為世界早就不能用某些人的理想配置去做一對一報酬
而已經形成了一個微妙的平衡
沒有人有資格在這樣的平衡下說"其實,這些東西都應該向我付費才合理"
因為你用這個標準下去想的時候,全世界的人有一半以上都違法
在沒有違反社會正義的前提下,這種法律相對才是不合理的
現在本來就是兩邊都需要退一步協商平衡點
因為說難聽點,有很多死要錢的廠商還蠻清楚,沒有流通的話,根本沒有現在的規模
叫好不叫座正是兩邊都需要退一步好好想一想該如何解決的關鍵
無論哪邊想要做強制的手段都只會造成另一方的反感
不過,我想
很多人腦袋終究還是轉不過來吧
所以我其實在自言自語
SOPA與火之七日
這是同一件事情,只是有些人不太清楚
目的是什麼?很簡單
他們的白話其實是這樣子的
"我要賺錢,你竟敢妨礙我賺錢,所以我就要把你搞的雞飛狗跳
我要賺錢,你竟敢妨礙我賺錢,所以我就要讓不花錢的所有人礙手礙腳
我要賺錢,你竟敢妨礙我賺錢,所以我要懲罰你們"
如果想問火之七日跟SOPA到底有什麼關係,那請你們想一想
推動了以後真正差別是什麼
會增進某些產品的購買率?笑話,不是這樣子的
反盜版?大笑話
增進智慧財產權?更大的笑話,你們才是拿智慧財產權為藉口行惡的兇手
嗯,礙於有些東西,我想了很久還是想不太到怎樣寫才不會有問題(如果打明的話,會比我要賺錢你竟敢ETC那句難聽個一百倍這樣),所以最後我決定不寫明,不過我想,如果真的有去思考過這件事情,應該不會太難懂
哪件事情,那就是"通過與不通過差在哪裡"
不是表面那層,也不是經濟那層,而是社會互動那層
用可能增加的微薄收入換取一大群人的極大限制,這就是他們的作法
或許會有正義小超人出面說
你們沒有付錢,所以不該看,這本來就是天經地義(SOPA)
你們不能竊取我們辛苦想出來的心血(某同人禁止)
我只能說,雖然一開始的起點的確有點偏差,但這說法很不合理也很不公平
如果是作品流通之前說這句話,那你是對的,有本事自己花廣告錢花試看片的錢花人力去推廣,這點非常的沒有問題
但是如果在作品流通之後才為了錢去說你們不能看盜版,那你只不過是個比過河拆橋還更沒品的人,因為你認為這都是你作品很好才會這樣,而沒想過這正是因為作品有流通才會變成至少許多人稱讚的好作品
起點的偏差是什麼呢?我想現在大部分人也稍微有點常識
流通和購買本來就是兩回事,難道我買片子回家,不小心打開了門,變公開場合,我就犯法了,因為我沒付路人經過看到的那些錢,還是路人需要付?笑話
流通的廣度遠比那些業者想法要廣的多,只是他們死要錢不肯靜下心好好想一想
因為如果你亂加限制引起反感,大家順便來個拒買,你連一開始賺的到的都飛了
那麼差別是什麼
BD特典可能有實體本,可能有周邊,而且是原始質量重現
這東西是能流通的嗎?不可能
還是說你覺得有人拿了周邊的照片就會很爽?那你腦子一定進水外加被十萬伏特電過
在說,如果大家都只等著看免費的,大家合力出錢單單只買一片然後只用燒的燒到你廠商倒掉,因為你第二片以後的全部賣不出去,這種事情有發生嗎?並沒有
所以,真正的問題很清楚了
廠商很不爽某些人沒花錢還看的到片子,包括他去借親友片子也認為這是親友自己應該掏錢買,讓自己有收入,而不該用借的,這樣才能賺更多,對自己才比較合理
腦袋清楚的人,自己想一想
當初作品沒有流通,什麼都要用買的,而且大部分還是那種非廉價品
你這廠商規模搞不好低到必須整天在想,廣告費到底該額外花多少人願意讓人發現這作品,然後發掘出那些喜歡作品的人,進一步購買或者想要其周邊商品
就算是神作,但網路看到的只有大綱,大部分人都沒看過這作品
如果這樣子還會突然有高銷量,你在做白日夢吧
因此我永遠只認同"賣盜版不好",而非"推廣不好"
我故意用了兩種詞代表同樣的東西被不同的方式利用,但這本來就不同性質
賣盜版真的不好,你拿到推廣片還想拿去賣來不當利潤,這真的不應該
但推廣本身就是免費廣告,該說就算不免費錢也不是你出的,而有些笨蛋卻整天想著,只要看到這些推廣作品的人,全~部都應該付錢,這不只不合理,還只是妄想過度
沒推廣出去,哪會有人看過以後體會深刻,熱情到想看更高畫質呢
這些人同樣會消失的,並不會說什麼,全部都該付錢,那收入會激增,這種蠢理想狀況
剛好看到順便題一下
然後這些死要錢的廠商更發現了另一種更有效率的賺錢方式
反正兇手找不到,那我找隻跟凶手稍微有點關係而且更方便求償的好了
這個我講也沒關係,就是mu被封鎖
損失5億元?你想太多,他不存在的話,你大概要在虧5億,總共是虧10億
這些人的心態,只想著現在我是高人氣,那麼這些人"應該都是我該賺的錢",所以"這些人都該付錢",不,總之是"我要錢,你不給我錢你就有罪,找不到不給錢的?那找隻肥羊來充個數算了"
大廠商藉口用智慧財產權坑人強求賠償的,這不是第一次
我還沒看過幾個真正作者因為智慧財產權受到真正的保護的
永遠是廠商說你盜版要你賠,說你侵犯某一條不太相關但勉強可以成立的細節
不是自己的,還當成自己的,更可以說的理直氣壯
這就是現在腦袋進水死要錢的廠商
對,你們錢很多,你們有惡法當你們後盾
但這種作法永遠得不到消費者認同
而你們需要的永遠是消費者
或許要等到哪天自己用自己的兇殘手段把自己滅了,才會發現這手段有點太糟糕了
法並不是消費者或創作者建立來保護自己這點,挺悲哀的
也或許是因為這樣,自己為自己建立法條的正義小超人永遠只能圈在自己的小圈圈內說自己是正義然後說只要不利於自己的就是邪惡
也或許因為這樣,到頭來都只沉浸在自以為對的小框框內,就像"住在箱子內"的人一樣
相對論之小圓試寫
這篇是小圓的正版感想,之前那篇是殘念(?
世界上有許多一看就知道不可行的絕望結局
但是這些結局有許多的起始都是充滿希望的
由"起始"這個視點來看
這件事還是很有希望的,只是中途發生了一些碰巧不應該發生的事情才變成絕望的
但是由"結果"這個視點來看
這正是希望造就了絕望
我想大部分的人會屈就於結果視點,或把起始視點看作是當初太天真
但是,很遺憾的,上述兩者,無論哪一個都是錯的
因為沒有人去想過,為什麼絕望之下的產物都是扭曲的,不想理解,更不願意理解
而單純為不理解或不願理解為主因產生的絕望,卻成了另一種不需要本質但有絕望結果的真正扭曲
但終究仍然是事出必有因
並非由起始或由結果得知的絕望
那麼,緣由是什麼呢
答案是"正確"
因為必須做對自己而言正確的事情,但這正確的事情永遠無法吻合於現實
這所謂的正確的事情,在別人的眼中或在世界
常常以這類名詞存在著,那就是,妄想,虛幻,過度完美
修正與不修正都是錯的
修正的下場是讓自身的精神崩壞,以自我的喪失抹殺了自己的正確
不修正的下場是被世界的排斥崩壞,讓大眾的錯誤抹殺了自己的正確
起始點錯了嗎?不,一點都沒錯
極端扭曲的結論永遠都是成立於極端的正義與正確之下
"如果程度可以輕一點"
"如果當初某些事情不如何"
"如果........"
"如果"說出這種話的,不是早已不處於事端當中的當事人,恐怕就是旁觀者或後人的局外者清的狀況了
但是,別以為,這樣子,就認為錯誤才是該做的事情
這些錯誤是什麼呢
如果說,正確是堅持信念,越做越發現不可行的事情
那麼,錯誤就是連信念都沒辦法堅持,還沒做就知道不但不可行,更不是自己信念
不過,別誤會了哦
各位有發現嗎
小圓親手送各個時代的魔女回家以後
世界仍然存在著絕望
那麼,是大家不明白絕望會產生,才做出這些行為嗎?並不是這樣
這正直接驗證了一件鐵則
"這樣才是正確的"
正確導致絕望正持續不斷的發生著,但永遠會不斷再發生
就算世界重新複寫也不會改變的鐵則
那麼,剩下的精神是什麼呢?這不是很明顯了嗎...